《海南经济特区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若干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7月2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