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土告字〔2023〕26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经文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开发建设要求:(一)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照签订的《成交确认书》约定与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二)本次出让宗地属城镇住宅项目用地,作为“鑫源锦程”项目整合用地,竞得该宗土地后,竞得人须严格按照“鑫源锦程”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在五个月内动工建设项目,两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彻底解决该项目配套设施未完善、规划未验收、逾期未办证等历史遗留问题。不按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以及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该合同约定,退还除该合同约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执行。(三)本次出让宗地按净地条件出让,即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地上附着物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海南省政府(琼府〔2018〕3号)文件规定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条件。竞买人应当现场踏勘出让地块,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对出让地块的净地条件无异议,在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同意与出让人按该净地条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确认出让地块交地开发建设。(四)按照《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琼自然资用〔2023〕12号)和《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有关规定,本次出让宗地城镇住宅用地控制指标,投资强度为不低于500万元/亩,不设定年度产值指标和年度税收指标,开发建设的项目产值和税收征缴按照现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执行,达产年限5年。以上控制指标及要求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文国土储〔2010〕-16-1号),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与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文国土储〔2010〕-16-1号)。(五)竞得土地后,竞得人拟在文昌市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按规定完善该宗地施工报建、地质、压覆矿、消防、环保等审批手续,方可动工建设。(七)根据《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文国土储〔2010〕-16-1号地块建设项目装配式建造意见的复函》,该宗地可根据项目具体建设方案决定是否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八)该宗地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竞买申请:(一)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1.申请人须具备竞买条件,并按规定缴交土地竞买保证金,经过审核我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其资格,签发竞买资格确认书。2.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实,在文昌市境内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禁止参加挂牌:(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挂牌出让文件所载内容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三)竞买申请方式:本次挂牌出让采用全流程网上交易方式进行,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申请地点: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8月11日08:30至2023年9月11日17:00(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四)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应选定一家银行交纳竞买保证金,选定银行后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账号,保证金交纳银行一经选定不能更改,竞买人应谨慎选择。竞买人须按照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入该账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本次竞买保证金的币种为人民币,不接受外币。竞买保证金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所得,并出具承诺。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17:00(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入账时间为准)。
四、资格确认:竞买资格审核开始后,出让人在2个工作日内、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竞买申请文件审核。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充分考虑网上交易活动的竞买资格审核时效,并进行审慎注意。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我局将在2023年9月11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8月11日08:30至2023年9月11日17:30。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一)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8月31日08:30至2023年9月13日10:00。(二)挂牌地点: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r.hainan.gov.cn:9002/)。(三)网上挂牌现场会时间:2023年9月13日10:00。(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事项:(一)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二)本次挂牌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出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文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八、咨询方式:(一)CA证书办理咨询: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 22 号海南国机大厦二楼西区(国贸路和国贸北路红绿灯交叉十字路口处)、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66668096。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二)数字证书绑定咨询:办理机构:海南省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办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咨询电话:0898-65236087。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具体事宜,可查看网上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办理及绑定指南》。(三)交易业务咨询:咨询电话:0898-63330100、13807576766。联 系 人:林先生 张女士。联系地址: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开发区白金路2号。查询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
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