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瞄准巡察整改责任靶心,不断完善巡察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巡察整改监督合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昌江通过将巡察反馈问题列入“一月一选题”重点内容开展监督,并以“四不两直”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全面了解反馈意见以来,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情况,以督查手段倒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截至2023年8月,十三届县委一至四轮巡察反馈871个问题已督促完成整改673个,整改完成率77.27%。
此外,昌江始终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陆续建立了《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清单》和《县委巡察整改监督责任清单》等制度,为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建立起长效保障机制,持续有力推动巡察整改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做到真改、实改,达到巡察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治本效果的有机统一。(撰文/李才刚 陈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