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彬)省发展和改革委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我省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区分迎峰度夏与非迎峰度夏两个阶段,保持峰平谷各8个小时和电价标准不变,只对峰平谷时段划分进行调整。在征求意见稿中,该委同时对优化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方案的起草情况进行说明。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主要基于电力系统安全运行需要。根据海南电网反映,今年以来,截至7月份,我省统调负荷已11次创历史新高,较历史最高增长15.1%。其中,有8次负荷创新高均发生在0:00—0:20时段,主要由于夏季晚间空调负荷较高,同时叠加凌晨低谷电价时段电动汽车集中充电,导致全省负荷系统短时突增,形成“零点高峰”现象。“零点高峰”问题的出现,使我省电力保供面临三大难题需要解决:2024年电力供应缺口、零点负荷攀升速率过快发电厂无法调节匹配、电网设备重过载问题突出。另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测算数据显示,随着电动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预计2024—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充电负荷将逐年增大,“零点高峰”将更加凸显。为此,亟须尽快优化调整电动汽车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通过价格政策手段引导用户合理削峰填谷,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根据我省电网运行负荷曲线特性以及对电动汽车发展预判,未来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将以居民保有量增加为主。为避免电网系统出现运行风险,更加有效保障全省用户正常用电,方案拟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用电类别电动汽车的峰平谷时段划分进行调整。根据每年迎峰度夏电网运行负荷曲线特性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10月至次年3月,该阶段与原政策保持不变,峰时段为16:00-24:00;平时段为08:00-16:00;谷时段为00:00-08:00。第二阶段为4月至9月,该阶段仅将谷时段后延2小时,调整后峰时段为16:00-24:00;平时段为00:00-02:00、10:00-16:00;谷时段为02:00-10:00。
考虑到城市公交是提供基本出行服务的社会公益事业和重大民生事项,若参照前款在迎峰度夏期间将谷时段后延2小时,基于公交车必须满足在晚间停运时段充电的客观需要,无法错峰用电。为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结合我省城市公交运营特性,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同样根据每年迎峰度夏电网运行负荷曲线特性分为两个阶段调整。第一阶段为10月至次年3月,该阶段仅对谷时段进行拆分,调整后峰时段为16:00-24:00;平时段为06:00-12:00、14:00-16:00;谷时段为00:00-06:00、12:00-14:00。第二阶段为4月至9月,该阶段与原政策保持不变,峰时段为16:00-24:00;平时段为08:00-16:00;谷时段为00:0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