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4年01月03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进口监管新政出台

  本报讯(记者曹马志)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做好“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的管理工作,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修订后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50条,强调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享信息、细化流程,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监管系统,共同做好监管工作,及时发现风险,及时处置。

  针对车辆、船舶及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游艇、航空器、娱乐或运动类交通工具及船艇等不同的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细化了享惠主体应遵循的具体政策要求。车辆方面,享惠主体进口“零关税”车辆(不含机坪客车、全地形车)后,应自海关放行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享惠主体进口“零关税”机坪客车后应当自海关放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机场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号牌。“零关税”进口全地形车仅限享惠主体从事旅游业相关经营服务。

  关于出岛相关事宜,《管理办法》明确,从事道路客、货运输作业的“零关税”进口车辆往来内地的始发地及目的地至少一端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点对点”“即往即返”,停留地点和行驶路线相对固定,装卸客、货后即行返回。离岛前,享惠主体须将有关车辆信息向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备案。“零关税”进口船舶,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应经营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始发或经停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国内外航线,每年必须至少始发或经停海南自由贸易港1个航次。

  《管理办法》要求,海南省营商环境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等要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及时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如,对于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限制性管理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由海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3版:本省新闻综合
   第004版:民生新闻
   第005版:理论
   第006版:潮起天涯
   第007版:乐东新发展
   第008版:中国新闻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世界新闻
   第011版:世界新闻
   第012版:广告
担负新的文化使命 凝聚团结奋进力量
打造跨年IP 海南旅游添火
聚焦比较优势开放优势政策优势生态环境优势 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海南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坚定必胜信心 加快改革创新 奋力打造一流医学院校
调度政府数字化转型“强基提能”五项攻坚行动、数据共享和“诚信海南”建设工作
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进口监管新政出台
早春茶正抢“鲜”
海南离岛免税销售实现开门红
文昌发力一季度投资扩容增效
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