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海宁)近日,海口海事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内,工作人员正在受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诉被告人陈某某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将涉案材料整理后传至海事刑事审判庭办理。这是海口海事法院深化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的生动缩影。
“以往海南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涉海民事、行政案件由海口海事法院管辖,涉海刑事案件则由地方法院管辖,一定程度上存在海洋权益、海洋环境司法保障力量分散、尺度不统一等问题。”海口海事法院院长徐亚辉告诉海南日报记者,为健全海事审判体系、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该院积极探索通过个案指定管辖的方式,推动海口海事法院受理特定海事刑事案件,试点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
为此,2020年10月,海口海事法院受理首例海事刑事案件,实现海事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理“三合一”。此后,该院还专门成立了全国首家海事刑事审判庭,与海事行政审判庭、海商海事审判庭共同搭建起完整的海事审判“三合一”体系架构。
徐亚辉介绍,通过不断深化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海事司法管辖范围还首次延伸至航空运输领域。2022年6月,海南高院发文,指定海口海事法院管辖我省的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纠纷及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在全国率先实现海事审判“海陆空”全覆盖。
“海口海事法院集中管辖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对企业带来的帮助很大。”中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CI总经理张轶表示,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件往往比较复杂,涉及国际条约,需要审判团队有比较强的专业性,由海事法院集中管辖可以充分发挥专业审判优势,统一尺度,为促进海南自贸港运输往来自由便利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本报海口1月6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