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21日讯 (记者孙慧)3月21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妥善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有859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有76户,计划改造房屋要在11月中旬前全部竣工。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资金主要以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为基础,各市县统筹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构建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引导、银行信贷等多渠道资金投入机制。在中央和省级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农户类别、房屋危险程度、改造方式和家庭人口数量等,合理制定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原则上,修缮加固改造以实际工程量计算,拆除重建改造按不超过15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其中D级危房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6万元;C级危房每户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5万元。农房抗震改造的补助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对于按时间节点要求拆除旧危房、完成改造并入住新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特色建筑方案建房等的农户,各市县可给予一定奖励。
各市县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户选用切合实际的改造方式。改造方式主要为拆除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后,乡镇政府、市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要组织建设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逐户、逐项全面验收。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市县住建局在乡镇政府验收的基础上进行100%复验,并签字盖章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