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雪怡
“高空抛物”又上热搜——据报道,近日,江西省贵溪市某区发生一起高空抛物案,一居民在小区路面骑电动车时被楼上丢下的垃圾砸中,幸好这位居民佩戴了安全头盔,仅头部受到轻微震荡。事发后,小区物业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求助。警方缜密调查、细致走访、详尽普法并启动DNA鉴定手段,涉事男子投案自首。目前,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高空抛物,也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它如同悬在每个人头上的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落下时,轻则伤、重则亡。有实验测算,一枚30克的鸡蛋从4层楼抛下,会将人的头部砸出肿包,从18层抛下能砸破头骨,从25层抛下足以致人当场死亡。高空抛物的危害无需赘言,其不仅关乎个人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涵养,更关系着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打击高空抛物行为,要织密“防护网”。此处的“防护网”,既包括物理意义上的,比如运用技术监管手段,安装高空抛物监控,依法依规开展“技防”;同时,也包括执法层面上的,以上述高空抛物案件为例,在“居民仅头部受到轻微震荡”背后,实则是“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可能受到威胁”,因此侦办民警将高空丢下的垃圾送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DNA信息的同时,联合社区民警和物业工作人员等挨家挨户采集住户DNA信息,进行采样比对。“一人抛物全楼测DNA”的执法成本看似不小,却有必要,体现出执法部门对高空抛物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起到针对高空抛物行为的以案释法、以儆效尤的强震慑作用。
遏制高空抛物现象,要管好“冲动手”。高空抛物,行为类似于“乱扔垃圾”,但危害远大于“乱扔垃圾”,因此高空抛物也已从不文明行为“上升为”违法行为。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高空抛物罪,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此,莫把高空抛物“不当回事儿”,觉得“砸不到人”;也莫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查不到我”。任何人都可能是“楼上的人”,也可能是“楼下的人”,只有人人知法守法、养成文明习惯、杜绝高空抛物,才能守护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各方齐心协力,方能守护“头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