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南国都市报 |南海网 |南岛晚报 |证券导报 |法制时报 |海南农垦报 返回首页
2024年10月29日 星期二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发文
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范思翔)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旨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好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遵循《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基本原则,明确了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力度、统筹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等方面要求。

  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分类,通知明确,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以及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业务用车等,原则上应当配备新能源汽车;用于环卫清洁、技术勘察、检验检测等用途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汽车能够满足需要的,应当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所属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的统筹管理,在编制公务用车年度配备更新计划时,明确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除因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特殊和无适配车型等情况外,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的比例应当达到《“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明确的目标要求,以后按规定逐步提高。

  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强调要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各部门、各单位配备更新新能源汽车应当符合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通过社会化租赁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应当优先租用符合规定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同时,通知还对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本省新闻
   第003版:本省新闻
   第004版:民生新闻
   第005版:深读·海南
   第006版:本省新闻
   第007版:琼海观察
   第008版: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特刊 礼赞新中国 奋进自贸港·省交通运输厅篇
   第009版:中国新闻
   第010版:中国新闻
   第011版:世界新闻
   第012版:教育周刊
从4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
欢迎更多志同道合的伙伴成为金砖大家庭一员
坚决反对美对多家中国实体实施出口管制制裁
规范和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
气象条件适宜神十九发射
浙江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屯昌:专项整治推动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