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为优,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99.0%,良级天数比例为1.0%,无轻度污染以上污染天。各市县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
全省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15微克/立方米,O3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3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91个1省控监测断面(点位)的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2.2%,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断面,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19个市县中,文昌市、东方市水质轻度污染,海口市、儋州市水质良好,其余市县水质为优。
省控河流水质为优,水质优良比例为93.0%,Ⅳ类比例为5.6%,Ⅴ类比例为0.7%,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其中,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流域和南部、南海各岛诸河水质为优,西北部诸河水质良好,东北部诸河水质轻度污染。142个监测断面中,文昌市珠溪河河口断面水质重度污染;东方市罗带河罗带铁路桥断面水质中度污染;儋州市北门江中和桥、光村水凤山村,文昌市文教河坡柳水闸、北山溪水涯新区,万宁市东山河后山村,琼海市九曲江羊头外村桥,海口市演州河河口,东方市东方水东方农场十三队等8个断面水质轻度污染,其余断面水质优良。超Ⅲ类水质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断面超标率分别为4.2%、3.5%、3.5%。
省控湖库水质良好,优良湖库比例为89.7%,Ⅳ类比例为7.7%,Ⅴ类比例为2.6%,无劣Ⅴ类湖库;中度富营养的湖库1个,轻度富营养的湖库4个。39个主要湖库中,高坡岭水库水质中度污染、轻度富营养,湖山水库水质轻度污染、中度富营养,春江水库和石门水库水质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深田水库水质良好、轻度富营养;其余水库水质优良且呈贫营养或中营养状态。超Ⅲ类点位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0.2%、4.1%、4.1%。
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32个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质全部符合或优于地表水或地下水Ⅲ类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
全省实际监测评价的86个城镇内河(湖)水体102个2断面(点位)中,97个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质目标,达标率为95.1%,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
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99.89%,同比上升0.14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0.05%,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劣于二类的水质出现在文昌清澜湾近岸海域,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
重点园区环境质量状况
7个重点产业园区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优良。各监测指标均符合或优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特征污染物均未检出。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水平
全省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处于较高水平,霸王岭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为9130个/立方厘米、尖峰岭为6474个/立方厘米、五指山为5228个/立方厘米、七仙岭为5716个/立方厘米、铜鼓岭为4486个/立方厘米、吊罗山为5667个/立方厘米、呀诺达为10337个/立方厘米、亚龙湾为5892个/立方厘米,均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清新空气1000~1500个/立方厘米的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有利。
审图号:琼S(2024)037号
1共193个断面,其中尧龙水库、跃进水库断面因工程施工水库水位大幅下降原因,无法采样。
2海口龙昆沟、龙珠沟2个断面第三季度不纳入评价。文中同比是指与去年同期可比断面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