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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海口公布4宗欠薪移送公安机关典型案件

  依法保障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近年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扎实推进欠薪治理,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持续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了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本文选取了近年来海口市查处移送公安机关的4宗欠薪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典型意义

  大部分建筑领域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认为已经存在了合法的劳务分包单位,只需要履行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即可,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情况缺少监督。而劳务分包单位图方便又直接将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或单位,由个人或单位直接招用并管理工人,不仅不给施工的劳动者登记造册,也不按月考核农民工的工作量和工资情况,导致承包方出现亏损后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将矛头引向分包单位及施工总承包方。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有先行清偿的义务。无论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与个人承包方之间的工程款是否支付完成,一旦出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项目各方都逃脱不了干系,承包方最终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公司均需按照职责落实好“八项制度”方能保证项目顺利建设。

  民生利益无小事,欠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海口综合执法部门及社会保障部门将持续强化劳动监察执法,严格依法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

  案例一

  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海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未收到全部工程款为由拖欠59名工人在海口市某小区地块项目工作的工资共计874315.8元。根据《海南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规定》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在工程建设领域,有证据证明建设单位已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拨付实际工程量80%以上工程款,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向分包企业、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拨付实际工程量80%以上工程款,但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仍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可视为“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2024年1月24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立案查处后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对该公司及其责任人进行立案侦查。

  案例二

  海口某建筑工程队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海口某建筑工程队以未收到全部工程款为由拖欠3名工人工资共42505元,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根据《海南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规定》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在工程建设领域,有证据证明建设单位已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拨付实际工程量80%以上工程款,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已向分包企业、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拨付实际工程量80%以上工程款,但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个人或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仍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可视为“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2024年5月20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立案查处后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对该公司及其责任人熊某立案侦查。

  案例三

  海南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海南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拖欠6名员工劳动报酬。经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核查后责令该公司支付6名员工工资1025714.25元,该公司仍拒不支付。其行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4年5月20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立案查处后及时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对该公司及其责任人立案侦查。

  案例四

  方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

  吉林省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及其木工承包人方某拖欠44名工人在海口市琼山区某项目的工资共计889703元,经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支付后仍拒不支付。方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2023年4月12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依法立案查处后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立案侦查。(文/王新)

  欠薪投诉维权电话

  海口市根治欠薪办公室(海口市人社局)

  电话:0898-68724230

  办公地址: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16栋北楼4008室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0898-68648727

  办公地址:秀英区海盛路68号破产法庭7楼704房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华分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0898-68530871

  办公地址:龙华区明月路4号一楼信访接待室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0898-65876939

  办公地址:琼山区文庄路8号琼山区人社局一楼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0898-65374425

  办公地址: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一楼

  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0898-65717796

  办公地址:桂林洋大道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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