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那大4月29日电(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吴心怡)儋州市首部程序性法规《儋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从4月29日举行的《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自2023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儋州市已出台两部地方性法规。即将施行的《条例》是儋州市第二部地方性法规,同时也是首部程序性法规。《条例》系统规定了地方性法规案的起草、提案、审议、报批、公布、解释、修改及废止等程序。
《条例》明确,要求制定地方性法规应当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拓宽人民参与立法渠道保障公众有序参与。同时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均有权向儋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明确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条例》的施行将有效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地方立法活动的渠道,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的规范性,为儋州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关要求奠定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