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现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1月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比例为100%,其中优级天数比例为99.9%,良级天数比例为0.1%,无轻度污染及以上污染天。各市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范围为98.9%~100%。
全省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PM2.5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16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3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0.5毫克/立方米,O3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一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191个1省控监测断面(点位)的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2.7%,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0.5%,同比持平。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中,文昌市水质轻度污染,海口市、东方市、临高县和屯昌县水质良好,其余市县水质为优。
省控河流水质为优,水质优良比例为92.9%,Ⅳ类比例为5.0%,Ⅴ类比例为2.1%,无劣Ⅴ类断面。其中,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流域,西北部和南部诸河水质为优,东北部诸河水质轻度污染。140个监测断面中,文昌市珠溪河河口、文教河坡柳水闸、东方市罗带河罗带铁路桥等3个断面水质中度污染;海口市演州河河口、万宁市东山河后山村、定安县巡崖河龙湖镇、文昌市北山溪水涯新区、文教河潭牛公路桥、临高县加来河龙昆村、屯昌县新吴溪鹿寨村等7个断面水质为轻度污染,其余断面水质优良。超Ⅲ类水质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和总磷,断面超标率分别为4.3%、4.3%、3.6%。
省控湖库水质为优,优良湖库比例2为92.7%,Ⅳ类比例为2.4%,Ⅴ类比例为2.4%,劣Ⅴ类比例为2.4%;中度富营养的湖库1个,轻度富营养的湖库3个。41个主要湖库中,湖山水库水质重度污染、中度富营养,高坡岭水库水质中度污染、轻度富营养,石门水库水质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春江水库水质良好、轻度富营养,其余水库水质优良且呈贫营养或中营养状态。超Ⅲ类点位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点位超标率分别为7.8%、3.9%、3.9%。
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33个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持平;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
全省实际监测评价的88个城镇内河(湖)水体104个断面(点位)中,102个断面(点位)水质达到相应水质目标,达标率为98.1%,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有2个,占1.9%,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超标指标为氨氮和总磷,断面超标率分别为1.9%和1.0%。
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全省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为99.57%,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面积比例为0.16%,同比上升0.11个百分点。劣于二类的水质出现在文昌清澜湾、三亚榆林湾、海口东寨港近岸海域,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无机氮、化学需氧量。
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水平
全省主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处于较高水平,霸王岭空气负离子平均浓度为8167个/立方厘米、尖峰岭为6474个/立方厘米、五指山为5313个/立方厘米、七仙岭为6006个/立方厘米、铜鼓岭为4815个/立方厘米、吊罗山为5766个/立方厘米、呀诺达为8666个/立方厘米、亚龙湾为5772个/立方厘米,均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清新空气1000~1500个/立方厘米的标准,对人体健康极有利。
审图号:琼S(2025)028号。
1 本季度南坤镇合水村断面因迈湾水库蓄水被淹没,三沙永兴断面因无水均无法采样。
2 该比例计算为某项目的数量除以总数,数值修约依据《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8170-2008),可能出现所有类别比例加和不等于100%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