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琦 刘译林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将“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开创合作共赢新局面”作为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并指出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拓展国际循环,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与世界各国共享机遇、共同发展”。海南自贸港一直是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2025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时强调,“要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科学思想方法,深刻领会并灵活运用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奋力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
坚持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
深化制度集成创新
系统思维,就是要把一切事物及工作相互联系的各个方面及其结构和功能作为整体,从而系统地认识和把握、分析和处理。而创新思维强调突破传统框架和常规思维模式,因时制宜、知难而进、开拓创新。近年来,海南自贸港坚持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率先在制度创新上实现突破,变“碎片化”探索为“集成型”构建。如推动知识产权“五合一”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率先通过类案集中指定管辖、“海陆空”三域全覆盖、设立海事刑事审判庭三项举措,整合海事司法资源,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
海南自贸港高水平对外开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绝非单个领域、单项改革的简单加总。应进一步运用系统思维和创新思维,统筹推进制度集成创新工作,实现时间、空间、实践层面“三维共进”。在时间维度上,要注重前瞻性思考。目前海南自贸港已陆续发布20余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可梳理既有的创新成果,总结现阶段的成功经验,将成熟的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法律制度。在空间维度上,注重全局性谋划,统筹调度、优化配置自贸港建设中的各项资源、要素。一方面,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在服务业、数字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进行更大程度的压力测试,形成有机统一的“1+N”法律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深入推进自贸港内各区域的制度互通、资源共享,尤其是要打破各市县、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界限和壁垒,推动制度创新从“单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在实践维度上,注重整体性推进,激发各类主体制度创新活力,共同服务自贸港制度集成创新。
坚持战略思维和历史思维
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战略思维,就是高瞻远瞩、统揽全局,善于把握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的能力。历史思维,则要求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和大势,善于抓住历史变革时机,顺势而为、奋发有为。由内观之,海南岛自秦汉时期便是海上丝路的重要门户,唐宋时期海南岛更成为联通东南亚、印度洋沿岸国家的关键枢纽。开放已深深根植于海南岛的历史血脉。由外观之,世界经贸规则正朝着更高标准的自由化、便利化、创新化方向演进。海南自贸港坚持战略思维和历史思维,依托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截至2024年底,已有30余项试点任务在海南落地实施。
坚持战略思维和历史思维,系统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一是“立足周边”。海南位于RCEP的中心区域,是我国与东盟开放互通的战略支点。应充分发挥其地缘优势和政策红利,更加主动地适应和融入以RCEP为载体的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二是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海南自贸港作为21世纪海上丝路的重要战略支点,应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构建制度化、常态化的互联互通机制,形成区域和全球自贸区开放网络。三是“放眼全球”。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也需要中国。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海南自贸港应持续推动“五个联通”倡议落地落实,以“海南方案”助推我国对外开放战略更有活力、更加包容、更可持续。
坚持法治思维
发展多元解纷机制
法治思维就是运用法律原则、法律精神、法律规范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形成结论的思想认识活动及其过程。建设国际化、高标准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是提升海南自贸港法治软实力和全球吸引力的关键举措。目前,海南自贸港坚持法治思维,积极探索国际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改革和创新,已取得显著成效。例如,成立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深入推进“立案、审判、执行”一体化机制、“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制度,实质化解国际商事纠纷;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若干规定》,引入自贸港临时仲裁制度,为商事纠纷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与国际接轨的仲裁解纷服务;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事调解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自贸港纠纷预防法治化水平。
下一步,仍需构建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夯实高水平开放的法治根基。一方面,应持续推进制度创新,着力提升司法审判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审判机制。另一方面,应当大力支持仲裁、调解等非诉讼解纷机制发展,完善司法确认制度、特邀调解制度、第三方调处化解机制,培育本土高水平仲裁、调解品牌。
坚持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
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坚持辩证思维,要求注重事物之间的联系与变化,承认、分析、解决矛盾,善于抓住要点、重点、洞察事物发展规律。坚持底线思维,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凡事做最坏打算、向最优看齐。自贸港高度开放的特性既带来了发展机遇,也决定了其面临的风险更具关联性、传导性和复杂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开放越要重视安全,越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封关运作在即,海南自贸港统筹发展与安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反走私条例(试行)》,规范人员、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要素进出自贸港和岛内市场流通的各个环节;依托EF账户业务以及自贸港资金流监测平台,实现对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有效监测与预警;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诚信自贸港建设的重点举措》,加强经营主体信用建设,搭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系统指标体系,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明确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要求,强化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
下一步,可进一步增强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将风险防控贯穿于自贸港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树立风险防控制度红线,构建与高水平开放相匹配的系统性风险防控体系。第一,防患于未然,精准识别数据跨境流动、离岸金融、公共卫生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潜在风险并建立预防机制。第二,遏患于已然,充分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手段,实现风险的早期干预与精准控制。第三,绳愆以铸鉴,明确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处置程序和安全红线,确保在自贸港扩大开放的进程中,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开放与安全的动态平衡。
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的背景下,我们应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宏伟蓝图中锚点定位,坚持科学思想方法,为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海南贡献。
(作者王琦系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译林单位为海南大学法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