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屯昌县针对部分物业企业擅自加价收费、违规分摊损耗、捆绑收费施压、计量管理失责等行为,由屯昌县纪委监委联动有关部门主动深入全县39个物业小区开展逐项核查,截至目前,已对7家物业企业共计罚没21万余元,督促其退款76.9万余元。
据介绍,屯昌围绕物业领域水电违规收费问题,发起《关于规范物业企业水电费收缴管理的监察建议》《关于屯昌县各小区违反规定收取公摊电费的问题》监督一张网办件,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房产、市场监管、物价、供电以及自来水公司等单位深入全县39个物业小区一线核查物业收费台账、水电公摊核算依据、票据存根等。
此外,屯昌有关部门结合实地核验综合判定物业收费标准,及时识破数据造假、理由造假等违规行为。截至今年12月中旬,已开展联合监督检查90次,共发现东风小区、海铭小区等7个物业企业在向业主收取公摊水电费时,未按照有关规定据实收取分摊水电费,存在违规收取水电费的行为。目前,已责令县市场监督部门查处7件,罚没21万余元,督促涉事物业全部退还多收取的水电费76.9万余元,涉及2237户,切实维护了业主合法权益。
目前,屯昌正在完善物业收费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屯昌县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屯昌县物业企业诚信红黑榜工作制度》《屯昌县物业收费透明化规范管理规定》等,明确水电费收费标准、台账管理标准、公摊公开时限等要求,以制度规范精准监管守护民生利益。
(撰文/黄锐 玉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