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小丽
【编者按】
盛夏时节,城市夜生活最为丰富,街头坊间的夜市是其中的形式之一。“夜市”一词最早见于汉代的典籍,早先是作为一种民俗活动存在的;唐代,虽然受宵禁制度限制,夜市还是悄然兴起,因此有“鬼市”之说;到了宋代,夜市光明正大地成为古人生活的一部分;及至明清,夜市以更加多元的形式展现,成为平民百姓的烟火日常。
7月的街头,白天的燥热在暮色中渐渐退场,大大小小的夜市拉开了城市下半场的序幕。冰凉的啤酒撞上吱吱冒油的羊肉串,激起一阵诱人的白烟;麻辣小龙虾裹着油光在路灯下闪烁,散发着霸道的香气;热气腾腾的火锅旁,人们一边哈着气,一边大口咽下清冽酸甜的酸梅汤……
夜市并非现代人的专属消遣。翻开古籍便会发现,这份“越夜越精神”的快乐,早在千百年前就已经被古人玩得明明白白。
东汉已有“夜中市”
黑夜里的微光
若要追溯夜市的“老祖宗”,我们的视线需要穿过两千多年的时光,落到东汉时期的西北边陲。东汉学者桓谭在《新论》中记录了一个非常奇特的现象:在扶风漆县(今陕西彬州市)邠亭一带,“其民有会日,以相与夜中市;如不为,则有重灾咎”。那里的百姓在特定的日子里,必须在半夜举行集市进行交易,如果不去,就会招来灾祸。这时的“夜中市”虽然带着浓厚的民俗防灾色彩,但已经初具夜市的雏形。
无独有偶,东汉经学家、文字学家许慎在《说文解字·邑部》里提到“豳”(邠的古称)“民俗以夜市”,进一步印证这并非孤例。在西北边贸重镇姑臧(今甘肃武威),当时甚至发展出“朝市、大市、夕市、夜市”四合一的集市制度。一天要开四场集市,妥妥的全天候营业。这份对夜晚商机的执着,放在今天也毫不逊色。
唐代“犯夜”下的挣扎
在规则缝隙中探头
进入唐代,中国迎来了空前的盛世,然而,那时的城市作息表却严苛得令人咋舌。唐代实行严密的“坊市制”,住宅区(坊)和商业区(市)被高墙隔开。长安城棋盘般规整的108个坊里,商业却被牢牢锁在了白天。根据《唐律疏议》记载,闭门鼓响后、开门鼓响前,如果有人在街上闲逛,就属于“犯夜”,轻则笞打二十,重则罪加一等。每天傍晚,随着三百下闭门鼓声如雷霆般滚过长安城头,各坊的大门轰然关闭,整座城市瞬间进入静音模式。
然而,制度的铁锁锁不住人们对夜生活的热望。到了中晚唐,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宵禁开始松动,夜市在一些南方商业巨埠以及边远坊市悄然兴起。在当时的江淮大都市扬州,夜市已经发展到了令人惊叹的规模。中唐诗人王建在《夜看扬州市》中,为我们留下了震撼的画面:“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如今不似时平日,犹自笙歌彻晓闻。”
在烟雨江南的姑苏,夜市则多了几分温柔的水乡气。晚唐诗人杜荀鹤在《送人游吴》中写道:“夜市卖菱藕,春船载绮罗。”晚风拂过河道,波光倒映着两岸的灯火。商贩们在河埠头摆开小摊,叫卖着刚采摘下来的清甜菱藕;一艘艘轻快的画船上载着穿着华丽绮罗的仕女,在橹声中穿桥而过。
至于坊间流传的“鬼市”,其实是唐代夜市在夹缝中求生的一种特殊形态。唐人《辇下岁时记》中,曾有关于务本坊西门在风雨昏晦之时有“鬼市”聚集的传闻。这里的“鬼”并非妖魔鬼怪,而是因为这些交易多在半夜开张、天亮鸡鸣时散去,且多交易旧物、珍玩甚至是来路不明的器物,带着神秘色彩。唐文宗开成五年曾下达严厉敕令:“京夜市宜令禁断。”但越是严禁,越说明夜里的商业暗流已经势不可挡,只等一个彻底爆发的契机。
两宋“通晓不绝”
成为城市生活主角
到了宋代,夜市不再躲躲闪闪,而是光明正大地成为城市生活的主角。人口聚集、工商业兴盛,坊与市的边界逐渐松动,店铺沿街铺开,市民也有了更旺盛的夜间消费需求。
孟元老在《东京梦华录》中,用无比兴奋的笔触记录了汴京夜市的疯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去处,通晓不绝。”前半夜的夜市刚在三更(约深夜11点到凌晨1点)打烊,后半夜的早市在五更(约凌晨3点到5点)就迫不及待地开张了。而像州桥、马行街这样最繁华的街区,干脆“通晓不绝”,开启了真正的24小时不睡模式。北宋官员蔡绦在《铁围山丛谈》里还记载了一桩趣事:天下人都被蚊虫所苦,唯独马行街“灯光照天,每至四更鼓罢,故永绝蚊蚋”。灯火通宵不熄,热闹到连蚊子都被熏跑了。
夜市的热闹,首先体现在吃食上。《东京梦华录》记下的州桥夜市美食超过五十种:水饭、爊肉、鸡皮、腰肾,每个不过十五文;冬有旋炙猪皮暖胃驱寒,夏有冰雪冷元子清爽解暑。吃饱喝足还有热闹可看,表演摊子前人潮涌动,绳带围出的表演区叫勾栏,聚集勾栏、卖货、卖药、饮食的综合区域则唤作瓦舍。嘉祐七年上元节,宋仁宗甚至带着后妃到宣德门看女子相扑,看得兴起还赏了银绢,惹得大臣司马光上书劝谏。
南宋诗人陆游晚年回忆旧都盛景时,仍念念不忘:“近坊灯火如昼明,十里东风吹市声。”灯火亮如白昼,十里长街满是叫卖和喧笑。一个“吹”字,把那温暖夜风中飘散的市声写得扑面而来。
不仅如此,夜市的繁荣还催生了完善的城市保障系统。夜间有专门的“军巡铺”巡警和“望火楼”防火,确保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当五更的打更声响起,卖粥、点心的小贩又无缝衔接,拉开了早市的序幕。整个城市就像一台永不停歇的水车,将市井的活力源源不断地输送出来。
到了南宋临安,夜市的热闹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此时的夜市已经不仅局限于吃喝,纸扇、香袋、走马灯、促织笼等精美的手工艺品琳琅满目,算命占卜的、敲盏卖茶的、沿街吆喝的艺人各显神通。
明清更为多元
巷陌烟火日常
明代北京的夜市呈现出了更为多元、接地气的特征。刘侗、于奕正所著的《帝京景物略》中,记载了一种设在正阳桥(今前门大街一带)的“穷汉市”。这种市场在“日晡”(大约申时,即下午3点到5点)以后开张,也被称为“夕市”,主要是贩夫贩妇和普通老百姓交易日用百货、旧衣物和廉价吃食的地方。
而当遇到重大节日,北京的夜市则会摇身一变,成为全城狂欢的“灯市”。根据《帝京景物略》记载,每逢上元佳节,东华门外一带的灯市便会连续数日张灯结彩。各式各样的彩灯,如走马灯、莲花灯、飞禽走兽灯等,将街道照得亮如白昼。达官贵人、文人墨客、深闺仕女、市井百姓摩肩接踵,满城争看。在这里,商业、节庆、娱乐和社交完美地融为一体,将帝京的夜晚点缀得无比绚丽。
成书于清代的《燕京岁时记》记载,北京每年腊月的夜市“百货云集,灯烛辉煌”,各种年货、玩具、绢花、春联铺满长街,大人小孩在摊前挑选,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
清代的苏州夜市更是别具水乡风情。顾禄在《清嘉录》中写道:山塘河两岸,入夜后画舫如织,船头挂着灯笼,船中载着酒食,歌伎轻拨琵琶,游人沿河漫步,灯火映在水面上,像是碎了一河的星星。如果说开封夜市是“炭火气”,那苏州夜市就是“水乡韵”,各有各的迷人。
陈耿/辑录
制图/许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