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海口4月24日讯 (记者侯小健)以加强对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排污企业督察为主要内容的重点环境案件后督察行动日前在全省启动。
从本月21日起,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组织一个督察组赴有关市县对省级挂牌督办案件进行督察,各市县环保部门也对所辖区域的挂牌督办案件进行督察。
据了解,此次督察重点是检查2003年以来群众反映强烈、领导关注、环境污染严重、问题突出、反复上访、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环境违法案件,以及2005年以来所有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督察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逐一核查,重点检查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措施落实情况。
据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前两年,我省各级环保部门查处了一批重点污染企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这些企业分别作出取缔关闭、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等行政处罚。开展环境重点案件后督察,就是核查这些企业的处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列入省级挂牌办的污染企业共有27家,涉及海口、琼海、万宁、琼中、五指山、临高、昌江和屯昌8个市县。据悉,环境重点案件后督察行动将持续至本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