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琼海美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向琼海市规建、水务等管理部门申报审批许可的情况下,于今年1月16日擅自组织工人在万泉美地项目沿万泉河边修建河堤,其修建位置在该项目宗地红线之外,距万泉美地项目宗地红线约18米,距万泉河水边约3米。至2月6日,该公司在河边开挖了一条长约160米、宽约2米、深约4米的河堤基槽,破坏绿化面积约800平方米。
发现该情况后,琼海市城市管理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施工,后琼海市水务局又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7日内拆除违规建筑,恢复原状。
据悉,琼海美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琼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其在2月13日前恢复河岸原状,并处罚金4.69万元。目前,河岸原貌已基本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