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资规美兰 〔2021〕380号
冯秀、陈金兰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园林东三街,土地使用权人为冯秀、陈金兰,使用权面积为152.96 平方米的琼山籍国用(2002)第19-0346号土地证和换证登记。现通告注销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该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对此注销通告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冯秀、陈金兰换发上述宗地的《不动产权证书》。特此公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