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海南冠群旅游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对海南鑫源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鑫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指定立信长江(海南)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案的清算组,现就破产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鑫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明确债权数额、有无担保等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申报费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鑫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清算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三、清算组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路17号财盛大厦9层,联系人:周海涛,联系电话:18689549909
特此公告
海南鑫源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