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08年06月16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9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9条标准筑起防火墙
三亚市严查火灾隐患
本报三亚6月15日电(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胡剑兵)为吸取“6·11”红旗街火灾惨痛教训,杜绝类似火灾事故再次发生,三亚市政府6月13日制定了9条“三合一”场所火灾防治标准。   三亚“6·11”火灾发生后,消防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市旧城区火灾隐患严重,一些铺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一些铺面存在人货混居情况,在铺面楼梯口或楼层通道里堆放货物,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十分突出。   据三亚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当地红旗街、新民街、新建街等老城区,大部分商业铺面都是3-8层建筑,并集住宿、仓储、经营功能于一体,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一些商家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消防安全,安全意识十分淡薄。   据悉,火灾发生后,三亚市立刻开展对“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红旗街、新民街、新建街、红旗街二巷等四条旧城商业街已全部停业整顿。目前,商业铺面正在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开始整改。根据规定,所有商铺整改后,须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业。   同时,三亚市政府办公室又于近日专门出台了9条“三合一”场所火灾防治标准,严禁商业铺面楼层或储存用途楼层住人,住人的楼层严禁存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首层至顶层必须增加1个室外金属疏散楼梯;禁止商业铺面和储物间销售、储存打火机、油漆、天那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走道、楼梯等逃生通道严禁安装金属栅栏门;每个商业铺面及楼上空间必须配置干粉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器材;室外广告牌、遮阳棚等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等。   又讯 (记者王红卫 通讯员张运煦)为认真履行公安派出所第三级消防监督职责,全面净化三亚消防安全环境,三亚市公安局于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6月13日起至7月30日,对全市的“三合一”、“多合一”商业铺面等处的火灾隐患开展专项大检查。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海南新闻
   第003版:中国新闻
   第004版:中国新闻焦点
   第005版:焦点新闻
   第006版:专 页
   第007版:海南新闻
   第008版:财经新闻
   第009版:三亚新闻
   第010版:国际新闻/税收之窗
   第011版:国际新闻/观 点
   第012版:社会新闻
   第013版:大特区论坛
   第014版:体育新闻
   第015版:海之南人文
   第016版:娱乐新闻
9条标准筑起防火墙
现场办公解难题
2013年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也说制度
冒充特警扣车罚款
天涯海角赛民歌
三亚首次举办硬笔书法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