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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刘佳 邓德武)盗窃一棵花梨树,6人同时获刑。近日,文昌法院宣判了这起在当地引起震动的盗窃案。
法院查明,2005年10月的一天中午,王振琼约同村的王德祥一起盗砍村里王某家的一棵花梨树(价值84244元)。王振琼将花梨树分锯成9条约1米长的木材。王振琼、王德祥将其中两段木材搬回王振琼家中藏放。尔后,两人与王明、王星一起用摩托车把剩余的7段木材运回王振琼家。当晚,黄震、陈强帮他们转移藏匿偷来的木材。
2007年11月4日,王振琼把盗来的花梨木以4.5万元卖给龙仕琳。王振琼接到其中3.3万元赃款后,将2万元分给王德祥。破案后,两人退赃3.3万元。
法庭认为王振琼、王德祥构成盗窃罪。王明、王星、黄震、陈强构成掩饰犯罪所得罪。遂判处王振琼有期徒刑10年,王德祥有期徒刑7年,王明等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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