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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6月19日 星期四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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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塑料袋 可否获奖励
  超市购物出来的人手提环保购物袋的比比皆是。本报记者 古月 摄
本报海口6月18日讯 (记者程娇)“我买东西带环保购物袋,不要塑料袋,商家减少了成本,商家是否该给我一些特别奖励呢?”随着“限塑令”的实施,有不少市民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他们认为,“限塑令”实施前商场提供的塑料袋,费用已分摊到商品的售价中。那么,现在市民不使用塑料袋,商家是否应该对消费者这种环保之举进行奖励?   疑问:商家额外牟利   “小号袋1角,中号袋2角,大号袋3角,凭什么要我们顾客花钱买塑料袋?塑料袋的钱,早已包含在我们购买的商品中了。而且顾客带了环保袋购物,商家也没见着有何鼓励措施,这有失公平。”今天,市民谢先生向记者反映了很多消费者共同关注的问题,“如果不要塑料袋,省下的成本商家是否该回馈消费者?”   他认为,以前塑料袋是免费的,如今收费,实质是商家在额外牟利,相当于赚双倍的钱。   观点:奖励自备购物袋者   据了解,在“限塑令”刚实施时,海口一些商家还推出了购物免费赠送环保购物袋活动,但现在这方面活动基本已取消。消费者购物要么自己带上环保购物袋,要么得自己掏钱。对消费者而言,既付出了不便的代价,也付出了金钱的代价。   家住海口玉沙路的单女士下班后习惯到超市购物,每次她都不厌其烦地将环保购物袋放在包里,到超市购物时拿出来使用。但到超市购物时,她也没见着商家对她的这种环保行为有所“表示”。“拎环保购物袋的与花钱买袋子的一样,排着长队等结账,没有什么区别对待。自带环保购物袋购物,却没有得到商家的任何奖励,这有些说不过去。”   她认为,“限塑令”的实施,本质不是让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袋,而应是商家对主动不使用塑料袋的消费者开通“绿色通道”,或增加积分,或者赠送环保袋,或享受折扣等,这样可以鼓励更多的人不使用塑料袋,减少塑料袋的使用。   和单女士有同样看法的市民大有人在。一位在超市里购物的市民说,每次花钱买塑料袋,感觉是在变相地接受惩罚,很不爽。   建议:商家多想点子   海口市消协有关人士也认为,在“限塑令”实施过程中,如果商家片面提倡收费,会让环保成为商家向消费者收钱的一种借口,消费者多花了钱不一定能为环境起到多大保护作用。因此,他的观点是,商家让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袋,不如多想些点子鼓励消费者不用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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