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三亚7月13日电 (记者王勇)记者今日从三亚市政府获悉,最新出台的《三亚市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对三亚市区发展方向、年度住房建设计划以及住宅产业化进程等方面均进行了规定,对今后三亚的房价、住宅品质、公共设施建设将发挥积极作用。
居住用地将集中在老城区
根据规划,三亚市区发展方向为拓展两翼滨海度假区,提升中心城区。由于滨海土地资源紧缺,三亚将在两翼滨海区大力发展旅游房地产,主要面向度假者而非投资者。在商品房发展方向上,三亚将在满足城市居民“居者有其屋”的原则基础上,重点发展高品位、高档次旅游房地产,近期侧重酒店式公寓的建设。
三亚居民今后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旧城片区河东、河西以及月川片区、红沙组团、凤凰水城、三亚湾新城。因此,今后几年内三亚住房建设的主要区域与面积为:临春开发区(山水国际)80万平方米;凤凰水城120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月川村、榕根村、四更园村、南边海村、海坡村)50万平方米;丹州小区(卓达公司)30万平方米;三亚湾新城50万平方米;鹿回头开发区30万平方米。其余为存量和新增土地的住房面积160万平方米(凤凰岛、海螺村区、东岸村、南边海山坡、海坡、市区内等区域)。
5年内建住房562万平方米
为保证三亚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和价格基本稳定以及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问题,三亚制定了各年度住房建设计划:2008年至2012年,建设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92万、101万、112万、123万、134万平方米。其中每一年度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面积为:5万、5万、5万、6万、6万平方米。
在住房建设结构上,为充分利用三亚市有限的土地资源,商品住房的建设将以中高档为主,主要为满足国内外人士在三亚购置第二居所的住房需求;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将以中小户型为主,中户型80平方米,小户型60平方米,户型面积比例为中户型占60%,小户型占40%,以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为保证三亚土地供应,在规划期内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
新项目要有社区配套设施
为满足居民在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治安管理、休闲游憩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三亚将大力推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以此来引导和调控区域住房开发建设的速度和规模。
规划期内,对新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要将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同步列入项目规划。如果项目分期开发,相关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必须在首期建设和验收。对竣工后未按要求移交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的,国土房产主管部门不得办理产权登记。
同时,为促进住房梯度消费,优化住房资源配置,三亚还将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的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和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便捷服务。并引导居民消费观念,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建立出租屋信息资源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