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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7日讯 (记者单憬岗 通讯员沈彤中)为保证我省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单位清查工作将于本月中旬开始,届时将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式。我省为此选聘数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进行相关培训。
据了解,我省单位清查工作将于9月中旬陆续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单位清查的登记的时点数据为9月30日的数据,时期数据为今年的预计数。通过单位清查,我省将全面摸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数量、规模、经营活动类别,准确界定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与种类,落实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表发放种类准确和普查单位的不重不漏,为各项经济普查工作奠定基础。
据了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入户清查时,必须持有县级经济普查机构同一印制的《普查指导员证》或《普查员证》,并主动出示。对不配合普查工作的调查对象,普查员应依法发放法律文书进行督促,情节严重的移交统计执法人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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