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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19日讯(记者程娇 通讯员高昌江)今天,省工商局再次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我省各市县工商部门彻底清查含三聚氰胺液态奶,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对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要按照原销售价格退款,不得减价压价。
紧急通知明确,我省各市县工商部门要在积极清查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同时,将液态奶市场清查与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清查统筹部署,统一安排,对市场上含三聚氰胺的液态奶,要立即责令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就地封存,等候处理。
通知要求,工商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液态奶市场监管职责,加大液态奶市场日常巡查力度,特别要对校园内及周边销售点等重点场所进行严格把关,保证液态奶市场供应安全;要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对含有三聚氰胺的液态奶消费者要求退货的,要督促经营者按照原销售价格退款,不得减价压价,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严格跟踪监督,严防含三聚氰胺液态奶再次流入市场,确保辖区含三聚氰胺液态奶及时、彻底下架退市。
为了及时了解动态,省工商局要求我省各市县工商部门,要坚持液态奶市场清查和下架退市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含双休日)、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各市县工商局要于每天上午8点30分以前,向省工商局公消处,报送前一日早8时至当天早8时前的液态奶市场清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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