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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19日讯 (记者邱大军)为期三天的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今天上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闭会。本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决定批准《海口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今天实到44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仁、符兴,秘书长陈国舜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主持。
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修正案草案)》,委员们指出,这三项法规草案所涉及的一些内容和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对《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草案)》,委员们认为,通过地方立法明确法律援助机构的性质、各级政府的责任和规范机构的内部管理,以促进我省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很有必要。委员们同时指出,该法规草案涉及的一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委员们还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
在审议关于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时,委员们认为,两年多来,“十一五”规划总体执行情况良好,规划进展顺利,大多数指标已达到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顺利推进,发展方式进一步转变,发展效益业已显现。但在规划实施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矛盾和问题,希望我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对其他各项报告,委员们也都提出了具体的审议意见和建议。
列席今天会议的有:省政府副省长李国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卫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各市、县(区)、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10名省人大代表,以及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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