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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9月19日讯 (记者范南虹)7月14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了《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暨2008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今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向省政府反馈执法意见,提出要推进矿山企业整合工作,提高准入门槛,科学采矿,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法仁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向省政府反馈了执法检查意见,副省长姜斯宪代表省政府听取意见。
在6天的执法检查里,检查组重点对海口、三亚、文昌等9个市县开展了执法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希望政府加强整改,加大开发管理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机制,加强重要矿产勘查和海洋地质调查工作,努力实现我省地质找矿的重大突破;二是积极推进矿产资源集约开发、综合利用,延长产业链,推进矿山企业整合工作,运用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提高准入门槛,培育大型矿业集团,使优势矿产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为区域经济增长提供有效支撑。此外,检查组在如何防止非法勘查、开采矿产,抓好矿山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可行的建议。
姜斯宪要求被检查的市县根据反馈意见,及时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同时要加强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为我省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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