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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的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省招聘2名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职数
招聘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2名。其中,物业管理岗1名,住宅保障管理岗1名。
二、应聘条件
海南省户籍,年龄在30周岁(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学历。限土建类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正派,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和受行政处分记录,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三、招考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10日-14日。2、报名地点在保亭县人事劳动保障局(保亭县政府办公楼4楼),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相片4张。
四、考试内容:
综合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五、待遇
经招考聘用人员享受事业编制全额财政拨款工资。
联系人:郭贻健 联系电话:83668228
保亭县人事劳动保障局
2008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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