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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连日来,我省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单位相继召开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和谐稳定
10月10日,省委政法委举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专题学习科学发展观。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和紧迫性,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体党员干部的重大举措;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海南政法工作新局面的重大契机;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加强全体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开创海南政法工作新局面,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海南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要充分发挥省委政法委机关职能作用,确保海南和谐稳定。
10月10日,省公安厅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部署。
省公安厅党委将“推进公安‘四化’”,践行科学发展”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载体。“四化”指警务信息化、执法规范化、队伍职业化、警民关系和谐化。要求着重以公安“三基”工程和金盾工程二期建设为载体,打牢公安科学发展的物质基础,大力提升公安厅的统筹指挥能力和警务实战能力;着重以落实“四项警令”为载体,打牢公安科学发展的法制基础,大力提升公安厅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着重以公安厅干部队伍建设为载体,打牢公安科学发展的队伍基础,大力提升公安厅的行政效能和队伍活力;着重以便民利民安民惠民工程为载体,打牢公安科学发展的群众基础,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积极落实为民举措
10月10日,省民政厅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开展“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载体的实践活动。
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树立为民理念,强化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提高为民本领;要始终突出解决民生、保障民生的特色,重点解决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抚恤优待优抚群体。会议要求,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统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慈善事业、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管理、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等各项民政业务,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总结推广科学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在各项民政工作中建立健全推动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和促进民政事业的科学发展。
近日,省工商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
会议提出,学习实践活动以“积极推进职能转变、服务海南科学发展”为载体,突出工商服务海南科学发展、服务民生的工作重心。学习实践活动一定要形成“三个共识”:即在进一步推进工商职能转变,强化市场监管上形成共识;在坚持不懈地建设“服务型工商”服务全省发展大局上形成共识;在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上形成共识。实现“四个新的提高”:一是在市场监管手段上有新的提高;二是在服务发展的质量上有新的提高;三是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上有新的提高;四是在行政执法水平上有新的提高。
推进本职工作上新台阶
省建设厅10月9日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结合建设行业的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实践活动的载体是“创新规划建设体制机制,推动海南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着力解决好两个重点问题。
一是解决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问题。主要解决规划审批周期长,规划编制滞后,法定审批程序执行不严,自由裁量权过大,监督机制不完善,村镇规划建设机构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加强和改进工程招投标管理,进一步健全工程招投标管理的体制机制,完善和规范招投标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解决招投标的规程不够科学合理、对建筑业主方和施工建设方在招投标过程中缺乏有效制约、存在项目包标和违规中标等问题,努力实现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 (本报综合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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