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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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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质疑:
一些奶粉为何 仍有“免检牌”?
省工商部门称:明年 1月 1日起禁用“免检”包装
本报海口10月21日讯 (记者程娇)“国家不是已经发布公告取消国家免检了,怎么我买的奶粉包装袋上还有‘国家免检产品’字样呢?”市民汪女士今天向记者反映说,她在超市给女儿买了一罐奶粉,回家后仔细看包装,竟然发现奶粉包装袋上还印着“国家免检产品”字样,她觉得非常纳闷,不知道这个免检产品可信不可信。   今天,记者根据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走访市场后发现的确仍有免检奶销售的现象。在海口明珠路一家超市的奶粉销售区,记者看到某国产品牌奶粉的1、2、3段婴幼儿奶粉的罐装、袋装包装袋上,赫然印着“国家免检产品”六个字样和免检标识,这些奶粉的生产日期均在2008年10月份,保质期至2010年。很显然,这些奶粉都是在国家取消免检之后生产的。   今年9月18日,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相关通知,通知要求,自9月18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再享有免检资格,不得再开展含有免检内容的广告等宣传活动。   当记者询问超市相关销售人员,为何这些奶制品包装箱上还印有“国家免检产品”字样时,她们都表示不清楚。   对于市场上仍有个别品牌奶企打免检招牌行为,省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说,这主要是国家考虑到企业的现存包装浪费问题,规定从下发通知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为印有免检标志的产品包装使用过渡期,在此期间生产的产品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不作为违反免检标志规定查处。但自2009年1月1日起,所有食品企业不得再使用印有免检标志的包装及其他任何宣传资料,否则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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