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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兰州11月17日电(记者王衡)记者17日从甘肃省天水市有关部门获悉,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天水高考舞弊案”中涉案的4名公职人员上诉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终审裁定。4名被告均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一审判决中,因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原麦积区第三职业高级中学校长黄鸿福、原麦积区第三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张红举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年6个月;因犯滥用职权罪,原麦积区公安分局琥珀派出所所长刘小斌,原麦积公安分局甘泉派出所户籍警贾旭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1年6个月,并依法追缴4人涉案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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