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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特约记者 黄青文)“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要继续讨公道!”12月20日上午10点多,82岁高龄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族“慰安妇”陈金玉老大娘和黎语翻译陈厚志一起,从海口美兰机场登机飞往广州,再转机前往日本东京继续打官司讨公道。
陈金玉老人此次将以原告的身份在中国海南岛“慰安妇”事件一案的二审中出庭,这是继2001年黄有良、2005年林亚金之后第三个作为原告代表远赴东瀛作证的黎族老大娘。
据悉,2001年7月,黄有良、林亚金、陈金玉等8名海南“慰安妇”事件受害幸存者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公开道歉,并对她们过去被强迫充当“慰安妇”所受到的伤害给予赔偿。几年来,该案的中日律师多次来海南调查取证,此案也多次在日本东京开庭。然而,原告和律师们的努力,并没有换来一个公正的判决。2006年8月,日本东京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海南岛“慰安妇”事件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
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仍幸存的6名原告不仅气愤,而且不甘心,她们很快委托律师团提起了上诉。12月24日,该案二审将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第二次开庭,陈金玉老人代表原告出庭。
陈金玉老大娘是保亭县加茂镇北赖村人。1940年春,日军侵占保亭并在加茂河边建立据点。1941年初,陈金玉被日军征到据点强迫充当慰安妇,天天遭受日本军人的强暴与凌辱,过着非人痛楚的生活。日军投降后,她嫁给了当地的一位农民,由于当时有幸不吃日军发的“预防丸”,先后生了3男2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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