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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超 特约记者陈朝辉 通讯员张永花)5月2日上午,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和新盈镇安全村的渔民,在临高附近海域放生两只百余公斤重的大海龟。
据琼临高01208的船老大许顺介绍,5月1日凌晨1点左右,他在附近海域作业时,一只大海龟被误捕上来。许顺知道海龟是国家保护动物,天亮后就打电话报告给临高渔政管理站,并按照临高渔业主管部门的指示对海龟进行了妥当的安置,等待放生。
许顺告诉海南日报记者,他曾三次误捕并放生海龟,每次放生,他都会给海龟系上红带,并在船上点起红烛,希望海龟能顺利返回海洋家园。
与许顺一起出海作业的另一艘渔船琼临高01839,在5月2日凌晨3点左右也误捕到一只海龟,船主郑积家说,有人表示愿出上万元高价买这只海龟,自己拒绝了,随后他向县渔业部门进行了情况汇报。
经临高县海洋与渔业局的工作人员鉴定,这两只大海龟均属于国家Ⅱ级保护海生动物,为一公一母,长约1.2米,宽约75厘米,每只均重约200多斤。为避免海龟再次被误捕,县渔业部门工作人员与渔民将船驶入临高海域深海区将海龟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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