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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对国务院各部委、各省(区市)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估打分。在“百分制”的评估中,全国只有9个省份被认定及格。在38个国务院部委中,只有6个部委及格,做得最好的是教育部,得了68分。(5月12日《新京报》)
总体来看,各部委、各省份的得分普遍较低,大多数部委、省份不及格,这从一个侧面表明,很多部门和地方在信息公开方面的表现,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还有不少的差距,与民众的期望更是相去甚远。
政府信息公开为何遭遇“肠梗阻”,人们已有详尽论述,此处不赘。笔者更感兴趣的是这种打分本身———一所高校的研究机构,如此大胆而直接地就各部委、各省份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打分,而且大多打了低分,连其所在的北京市也被评为不及格,这种事情以前非常鲜见。对政府而言,应如何看待这种“新事物”?
首先,政府应习惯于被评估打分。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也可以说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作为“主人”和“被服务者”的民众给政府打分,理应成为一种常态。换言之,政府应习惯于被民众打分,受民众监督、遭民众批评、被民众说三道四、被舆论指手画脚。北大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未必能代表“民众”,但毫无疑问,其本身就是“民众”一分子,自然有权给政府打分,分数打得是否客观合理可以争论,但打分的权利不容剥夺。
其二,政府应习惯于被打低分。既然是民众给政府打分,就难免打高或打低,你不能要求民众打出的分数非“优”即“良”。政府应有容忍被打低分的肚量,这种肚量相当于政府容忍公众的批评和监督。
其三,将低分转化为动力。笔者所担心的是,一些政府部门一开始不习惯于被打低分,等他们逐渐习惯了,说不定就变得麻木了、无所谓了,任由你如何打低分,我自岿然不动。所以,政府被打了低分,首先应该感到羞愧,其次应该寻找差距,再次应该努力改进。只有将低分作为压力,并转化为动力,民众打分才有实质性意义。
给政府打分,实际上是民众行使监督权、评价权的一种方式,是进一步细化民众对政府的评价权———对政府的评价不应局限于“好”与“不好”等模糊性评语,还可借助某种刚性的评价体系,直接就政府某一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用数字说话,避免主观性,增强直观性。
当然,如果民众打分并不能影响有关部门的政绩认定,不能影响有关领导的仕途前程,那么打分的实际意义就只能是聊胜于无。因此,如何落实民众的监督权、评价权,如何让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重视民众打分,担心被打低分,光靠打分本身是远远不够的。
□ 晏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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