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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震烨培训服务有限公司老板吴实甫实在做了一笔合算的买卖。他只拖欠了两位女员工几百元人民币,就赚得了一个“海口最牛老板”的称号。若从广告意义上看,这笔“生意”绝对赚大了。现在,海口商界不认识吴老板的人可能不多了。吴老板的名声,算是打出来了。只是有点可惜,这名声是打了引号的。
这位吴老板做生意的理念也与人不同。比如,他给不给员工发工资的前提,是看员工的人品好不好,而不是看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有例可证:他认为员工孙某人品不好,便拒绝发工资给她。又比如,吴老板可能认为钱比生命重要,证据便是他自己所说的,死都不会发工资给孙某。你看,吴老板对钱是多么酷爱!
对于后一条,我们不好评说。虽然吴老板的话,会让我们想起巴尔扎克笔下的守财奴葛郎台的形象。但这毕竟属于个人性格,我们是不该置喙的。但对于前一条,如果从法律的角度看,倒不无值得辩驳之处。
吴老板发工资的标准,显然与法律的规定不符。法律规定,企业雇佣了员工,员工为企业服务了,企业就得给员工发工资,除非企业事先与员工说好,这是义务服务,不给钱的。但吴老板与孙某之间,很明显是有偿服务性质,不然孙某也不会屡屡上门讨要工资了。现在吴老板拒绝给孙某发工资,明显违反了有关的法律规定。说白了就是违法行为,严格追究的话,是要受到法律惩处的。
我有点奇怪,对于如此明显违法之事,吴老板为何敢于发出“死都不给”的豪言?若说吴老板不懂法,那是打死我也不相信的。若说吴老板认为拖欠工资不会受到法律惩罚,那倒很有可能。毕竟,拖欠工资这种事,是许多老板常用的手段。而法律的缺位,也让这种伎俩常常得手。欠薪事件层出不穷,屡罚难绝,非为无因。吴老板只不过有样学样罢了。
吴老板虽然被赋予“海口最牛老板”的新称号,但其所做之事其实并无新奇之处。但吴老板比别人胆子大,敢于说过“死都不给”的豪言壮语,其所凭仗的,无非是认为法律不能拿他怎么样。若让吴老板的打算得逞,怎么说都是对“法治”这个词的侮辱。
是吴老板这个“最牛老板”牛,还是法律牛,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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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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