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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海口海事部门对两艘超载船舶作出了行政处罚和扣分处理。
上午,海口新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发现“新海信338轮”超载,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船舶所有人及船长进行了行政处罚和扣分。“新海信338”轮系广西防城港新海信船务有限公司的货船,总吨498吨,此次是从广西载运货煤约970吨途经新港。下午,执法人员在海甸港码头发现待卸货船“凯鸿988”轮也存在超载, 该船系广西钦州凯鸿海运有限公司的货船,总吨498吨,从广西载运货煤约980吨至海口新港。
图为超载船舶“凯鸿988”轮。
本报记者 宋国强 通讯员 陈威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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