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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
违法金额
我省查出 640万余元
本报海口11月9日讯 (记者程娇)备受关注的教育违法收费行为仍禁而不止。截至今年10月,我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共查出教育收费违法案件23件,违法金额648.92万元。
据了解,我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教育违法收费主要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强制收取体检费,中小学补课收费,学校收取择校费不规范,代收费多收不退等问题。
检查发现,我省部分学校收取择校费不规范,部分重点高中存在违反国家招收择校生的“三限”规定,超出计划指标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如有两所中学2008年超出计划指标分别招收择校生94人和340人,多收择校费56.42万元和64.26万元。
同时,一些中小学校还存在补课收费问题。如有两所中学2008年分别向学生收取补课费39.05万元和41.55万元。定安县某中学通过家长委员会向3826名高中学生收取补课费48万元。大部分学校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收取补课费,不开收据、不入账,由学校指定的老师或所谓的“家长委员会”管理,公款私存,主要用于支付教师上课补助和年级办公费用。
而自立项目收费现象依然存在,如2008年,某教育研究培训单位向教材出版单位收取教材培训费和网络资源建设费22.8万元。市县个别中小学自立项目向学生收取班会费和手册费。
此外,还有一些单位存在擅自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强制收取体检费以及代收费多收不退等问题。如2008年某考试局多收一科高考考务费144.75万元。去年,某大学违反自愿和即时发生即时收取原则,在新生入学时按每生80元至190元不等的标准,一次性收取学生在校期间体检费57.19万元。2008年琼海市两所中学向高中生多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26.07万元,未清退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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