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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1月10日讯 (记者林伟)今天下午,海口市人大召开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座谈会。
30年前,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大发展的里程碑。1982年5月,海口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从此揭开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在海口市实践和发展的新篇章。
座谈会上,与会的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金云回顾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发展历程;市人大代表叶茂抒发了自己10多年人大代表生涯的体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领导分别谈了支持人大对市、区两级法院和检察院工作监督的情况介绍。
海口市市长徐唐先对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和监督等工作,在推动海口市依法行政、依法治市以及推动政府及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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