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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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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瞿方业
媒体调查显示,95.1%的人支持公共租赁房在全国推广,72.4%的人认为公共租赁房为青年提供了新选择,可以缓解住房紧张;45.0%的人认为租房是“不想当‘房奴’的人的必然选择”。(11月10日《中国青年报》)
商品房价格高企,许多人根本无力购房,租房自然成为人们无奈而理性的选择。在城市之中,想租屋居住者除本地户籍的低收入者、无力购买住房的“夹心层”外,还有更多外来人员,如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务工群体。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虽然作为住房消费的潜在群体存在着,但当房价远远超过他们的购买力,就像有人所说“住房变得和普通人几乎没有关系”时,解决这些人的住房,就应当成为政府的责任。这个责任不仅事关房价的调控、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也事关国内城市化进程、国内消费能力的扩大等。
当下房价如此飙升,除了与政府税费及金融政策的支持因素有关外,也与政府保障住房体系的严重脱位直接相关。国内保障性住房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有些地方将限价房也列入其中。廉租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经适房从当初设计初衷来看,是为中低收入者也就是“夹心层”准备的;限价房也是为中低收入者准备。不过,在现实中,廉租房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基本能为中低收入者服务,而经适房和限价房却存在很大问题,根本没有达到政府的预期,难以满足住房“夹心层”的需求。这其中有地方政府建设经适房太少的原因,也有一些地方存在经适房价格堪比商品房等原因。
在这些复杂的背景之下,公共租赁房这个概念被提了出来,成为一些城市政府解决民众住房的选项。公共租赁房体现了住房保障理念的转变。现在在北京、广州、常州等城市已经出现了公共租赁住房。但公共租赁房在当下还存在定位模糊的问题,比如,《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已经通过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资格审核的家庭,可向所在街道登记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房。这说明几种保障性住房的服务对象定位重叠模糊。而且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者仍然和限价房、廉租房一样,限于本地户籍人群,将外来大学生和农民工等人员排除在外。
在许多国家,公共租赁房都是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房为促进人力资源的自由流动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这是城市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在国内的高房价之下,在“夹心层”以及外地务工者亟需解决住房压力的情况下,转变住房保障理念,非常必要。建议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建设公共租赁房,可以由政府直接建设,也可以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建设。而且,公共租赁房,应当不同于廉租房,其租金应比市场价格低而高于廉租房,其面积不宜太大,只要能起到为中低收入者解决后顾之忧的根据地的作用即可。
公共租赁房不应当将外来人员排除在外,不宜以户籍作为享受的条件,而应当将所有在城市务工人员纳入其中,为他们建设根据地,以让他们安心工作。通过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必然会为很多人解决住房困扰,避免他们在高房价下成为房奴,也必然会为高房价降温,让房价更加趋向其价值,能为更多民众所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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