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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珊珊 通讯员林玥 冯敬)近日,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高土村委会早灶经济社的23户社员,兴高采烈地从陵水县检察院负责人手中领回政府发放的2008年能繁母猪补贴款。
据了解,近期,陵水县检察院派驻新村检察室在辖区乡镇深入开展支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调查摸底活动。11月9日,新村检察室的乡镇检察官在调查活动中发现,英州镇高土村委会早灶经济社的23户社员没有领到政府发放的2008年能繁母猪补贴款。
为了切实维护当地农民的利益,新村检察室与英州镇纪委及时开展调查。据了解,英州镇畜牧站黄某将高土村委会早灶经济社23户社员的能繁母猪补贴款交给该经济社社长薛某代为发放。但是,薛某没有及时将补贴款发放给农户,而是据为己有。在事实查明的基础上,新村检察室责令薛某及时将补贴款还给农户。
11月13日,在英州镇镇委负责人的陪同下,陵水检察院负责人带领新村检察室干警前往早灶经济社,将3872元能繁母猪补贴款还给23户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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