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短评
公共交通资源岂能成敛财工具?
一边是“没有门路”的出租车司机们家中苦等营运指标,一边是相关个人、企业和职能部门利用公共交通资源趁机疯狂敛财。在查处海口市交通局原局长吴淑楷受贿案件中,省检察机关近期查出的海口市出租车运营指标违规收费乱象令人触目惊心。
今天,在检察机关的介入下,海口2家出租车违规收取的近200万元重新回到司机手中,涉嫌受贿百万的吴淑楷也即将面临法院的判决。但是,在现场司机绽放的微笑和鼓出的掌声背后,更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公共资源为何屡屡沦为少数人和机构的敛财工具?怎样才能避免公共资源再次沦为敛财和贪腐的目标?
众所周知,公共资源全民所有,但其分配通常掌握在少数的行政机关手中。这无形中为有关部门和个人利用公共资源敛财创造了条件,也为贪污腐败的发生提供了土壤。
笔者认为,除了适时开展教育,增强出租车企业及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合法经营理念外,针对出租车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无疑是重中之重。只有在“阳光制度”的监督下,才能为众多司机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平台,避免近期出现的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
在我省全力建设国际旅游岛,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希望公共交通资源等公共资源能为民所用,为民谋福利,不再异化为个人或机构的敛财工具。这既是维护民众利益的需要,也是构建法治与诚信政府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