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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涪陵区公选处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选择在12日至18日春节期间公布,网民质疑“不公正”。网友称,放假期间,就算有反对意见也无法反映。涪陵区委组织部称,公选是按程序进行公示,不是有意安排在春节期间。(2月22日《宁波晚报》)
干部任前公示既是干部任免过程中一道必不可少的法定程序,同时也是赢得群众信任,树立政府威信的积极途径。
而重庆市涪陵区却偏偏把公选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选在了春节假期,这到底是一种精心安排还是仅仅是一种巧合?
其实并不是网友非要和当地政府部门过不去,实在是因为这个公示时间太过“暧昧”,同时也不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涪陵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的说法,他们这是按程序进行公示,并非是特意选择公示时间,可是国家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包括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在内的政府告知程序,都不能选择在节假日。作为区委的组织部门,难道对这一国家法规毫不知情?
公示的目的就是为了听取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意见,以供组织部门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参考,现在大家都放假回家过年了,你公示给谁看呢?即使偶尔有市民看到了公示,又有意见需要反映,可又去哪里,找谁反映?等到假期结束,公示期也结束了,一切都成了定局,谁再有意见也只能保留了,这样的公示岂不是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 秦春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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