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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3月11日讯(记者程娇)三亚市工商局日前对三亚海多利餐饮有限公司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207064元。
2010年1月28日,三亚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亚龙湾旅游度假区内的三亚海多利餐饮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涉嫌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现场对涉案的账簿等单据予以查扣。
经工商人员检查,当事人三亚海多利餐饮有限公司自2010年1月20日至1月28日经营期间,为了扩大客源,增加经营收入,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对带游客前来消费的导游、的士司机给予消费金额30%以上的高额回扣,截止案发当日,执法人员查获当事人支付的回扣款35567元,违法所得70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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