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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公司治理:危机的教训” 主题论坛上,特邀嘉宾瑞银投资银行全球副主席、欧盟前副主席布列坦爵士(右)发言。 本报记者 李英挺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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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博鳌4月11日电 (记者彭青林)数数会场内密密麻麻的黑西装,就能知道公司治理问题多么为参加年会的企业家们关注。今天上午举行的“公司治理:危机的教训”主题论坛上,众多企业家的讨论集中于外部治理、监管、薪酬三大问题。后危机时代,具有竞争力的企业都在努力弥补危机暴露出的治理结构问题。
与会者一直认为,危机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金融监管方,但公司治理结构也在危机中受到了严重冲击,要求改变现有结构的呼声日益高涨。即使国外已经比较成熟的公司治理结构也被要求更加开放、透明,而对于治理结构尚不完善的中国企业,特别是海南企业来说更值得借鉴,这也是能否实现后发优势的关键。
外部治理:对风险控制具有重要价值
德勤全球CEO奎励杰说,危机后最新的发展是董事会的独立性得到加强,有了更多外部董事进行治理,可以对公司经营中的风险进行更充分的评估。
瑞银投资银行全球副主席、前欧盟副主席布列坦爵士表示,从欧洲经验来看有两点可以借鉴,一是非执行董事、外部董事应该占整个董事会的多数;二是外部董事不仅要来自于制造业,还要来自于金融业。
邦吉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魏泽博(Alberto WEISSER)认为,外部董事的责任的要求加大,可以通过一些组织或机构代表股东进入董事会行使权力,更加具有效率。如行业协会,或风险投资基金等。一些成功案例证明,它们行使职能更加专业。
外部董事权力增加的优势在于增加风险控制,国内企业也是如此。中国国资委副主任邵宁介绍了近年来央企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试点,同样遵循了这条道路。试点通过选派老资格的企业家和退休的国企领导者担任央企外部董事,并占到董事会的一半以上。由于他们对企业重大决策都要进行反复风险评估,试点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监管:加强合作与协调
奎励杰表示,危机后加强金融监管已经达成共识,但监管的合作也非常重要。如果各国政府监管改革的进程不一致,有可能出现“监管套利”,即国际资本向较松的监管转移。全球需要通过合作达成一个共识。
黑石集团高级董事总经理梁锦松表示,金融稳定需要协调,在一国之内,加强不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一致,从全局来监管也非常重要。“这是不得不做的事情,因为市场很聪明,如果跟不上,监管就会出问题。”
薪酬:激励机制需要透明
一边是严重经济危机,企业裁员,金融白领大量失业;另一边是金融高管继续拿着高额年薪。在后危机时代,公司薪酬制度被广泛诟病。
魏泽博认为,危机凸显出美国激励机制的错误,即以利润导向的机制,使企业管理者无视高风险,成为造成危机的原因之一。
布列坦说,事实上,薪酬改革在瑞银等大型金融企业一直在进行。对于薪酬制度来说,透明度是最重要的,股东可以更好的监管和激励管理者。董事会在设计激励机制时要有长远的眼光,用激励机制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更关注公司的长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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