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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单憬岗)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获得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4514万元。
据省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国有林场危改所需费用实行政府扶持、国有林场自筹、职工合理负担相结合。具体标准是:中央补助1万元/户,省级配套1万元/户,不足部分由国有林场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国有林场自筹资金和职工个人出资比例,由国有林场依据各自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标准,并可结合投工投料来解决。
此次省级配套资金4514万元将从2009年、2010年地方债券投资等多种渠道中安排,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林业主管部门将积极落实好林场配套资金和职工自筹资金,确保危旧房改造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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