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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卓上雄)三亚市政府日前决定,从8月8日起,授予海棠湾管委会市一级行政审批权限,以大力创新海棠湾的管理模式,进而加快海棠湾的开发建设步伐,这是记者今天从三亚市有关部门获悉的。
记者日前从海棠湾开发现场了解到,省重点项目三亚海棠湾“国家海岸”开发建设两年多来,各项工作正在全速推进,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超过100亿元。在建的基础设施项目72个,引进了社会投资项目26个。
三亚市政府负责人透露,为大力推进海棠湾的开发建设,三亚市政府决定,从8月8日起,授予海棠湾管委会在海棠湾区域内行使市一级行政审批权限,涉及计划和财政、规划和建设、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市政园林环卫等五大方面。
根据授权,海棠湾管委会负责海棠湾区域的项目立项及备案工作。社会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自行组织会议讨论决定;3000万元以上的报市规委会决定。凡是在海棠湾区域内进行的政府投资项目,由海棠湾管委会确定是否实行代建方式建设。实行代建方式的,代建单位的选取工作由海棠湾管委会负责。
海棠湾区域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经管委会研究,认为属急需上马的特殊项目,可由海棠湾管委会决定采取概算招投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投标。
规划和建设方面,管委会可以具体组织编制、修改和报批海棠湾规划范围内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受理、审查并核发海棠湾规划范围内的相关规划及建设行政许可手续。
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海棠湾重点工程项目,因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或银行贷款需要等原因急需办理规划或建设行政许可手续的,由海棠湾管委会研究后,可采取由项目业主提交办理所需相关材料承诺书的办法先予办理。
三亚市政府明确授权,海棠湾区域内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补贴具体名单的确定,由海棠湾管委会审批,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基本生活补贴金的拨付。
据了解,为了积极做好审批方式的对接,三亚市将由市政务中心负责指导海棠湾管委会建立审批窗口,加挂“市政务中心海棠湾分中心”的牌子,有关事项由海棠湾管委会审批后报市政务中心备案。
根据权责对等原则,海棠湾管委会将对其行政审批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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