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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12日讯 (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王剑 陈荣)省民政厅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规范救灾款物发放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通知指出救灾款物发放使用的重点是重灾区和重灾户,特别是保障自救能力较差的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残疾人和低收入群体。要求救灾款物发放要做到专人负责,专账管理,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对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数量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进行公示,做到账目公开、发放对象公开、分配方案公开和发放程序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救灾款物管理制度,保证救灾款物真正用于灾区、用于受灾群众。要建立部门监管协调配合机制,会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重点防止和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救灾款物滞拨滞留、随意分配、优亲厚友、贪污私分、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救灾款物使用安全。对救灾款物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理。
通知还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在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要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对受灾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态度诚恳,理由充分,群众满意。对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切实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防止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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