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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15日讯(记者黄晓华 实习生谭晓娇)截至目前,我省共筹集救灾资金19.16亿元,其中省本级筹集的第一批5.1亿元救灾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救灾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的。
19.16亿元救灾资金中,含中央财政补助1.95亿元,省级财政筹集7.64亿元,省级接受捐赠1.53亿元,市县级财政筹集资金7.3亿元,市县接受捐赠0.74亿元。
目前,全省救灾资金共支出3.74亿元,其中列省级支出1.69亿元,市县级支出2.05亿元。此外,全省财政还紧急预拨了救灾资金2.99亿元,其中省级财政预拨了2.06亿元,市县财政预拨了0.93亿元。
截至10月14日,省本级筹集的5.1亿元救灾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其中列省级支出2.33亿元,补助市县2.8亿元。
10月12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决定,省财政要在安排5.1亿元的基础上,再筹集4.9亿元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目前,省财政厅已提出了4.9亿元资金的筹集和安排意见。据了解,4.9亿元资金除预留少部分省级救灾支出外,主要分配给受灾市县和农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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