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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报料热线:96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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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颁布楼市“限购令”
每户限购一套住房
本报讯 (记者刘贡)三亚市近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通知的意见》,规定自10月12日起,三亚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该市仅能购买1套商品住房。   《意见》按照国务院、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以及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三亚实际,从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五个方面,坚决遏制房价快速上涨。   为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意见》要求三亚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贷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商业银行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意见》同时规定,财税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在备受关注的“限购”方面,三亚决定自10月12日起,对三亚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实行限购1套商品住房政策,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规定。对违法规定购房的,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   为了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确保第二套住房认定信息的真实准确,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加快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个人信息系统和保障性住房登记系统的开发建设,经费由市财政局列入年度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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